金管會昨(18)日宣布,財務會計準則第10號公報「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」,將於明年元旦如期實施。金管會調查,願意提供估列損失的801家上市櫃公司中,認為有重大影響者達386家,跌價損失預估為98.4億元。

金管會主委陳本月初接任時,曾表示「10號公報應該要重新評估是否要延後實施」,股市燃起延後實施的希望;金管會委員會昨天決定「如期實施」,今天台股將面臨失望性賣壓的考驗。

金管會昨天是由證期局副局長張麗真在例行記者會上,宣布10號公報如期實施的決定。主要基於三個理由:一、問卷調查僅33%廠商認為會有重大影響;二、鄰近地區如南韓、新加坡、香港都已實施;三、DRAM業者向金管會反映明年第一季財報會很難看,但其實要到明年底才會反映在財報上。

金管會表示,有67%的上市櫃公司表示,修正後10號公報並無重大影響。進一步細分,大型產業領導公司,如台灣50指數成分股及台灣中型100指數成分股,分別有73%及60%表示無重大影響。金管會請上市櫃公司以今年第三季財報資料,模擬修正後第10號公報的影響數,801家提供其估列影響數,預計將增提跌價損失總額為98.4億元。

部分上市櫃公司,例如DRAM業者向金管會反映,因實際產能低於正常產能,明年第一季的財報將因10號公報的實施,非常難看。

金管會指出,上市櫃公司產能過剩所應認列的損失,依公報規定,期中財務報表尚無需認列為當期損益,可以遞延到年底時,再一併考量全年度實際產量認列。金管會指出,採用修正後第10號公報,可提升資產評價的品質,提高公司財務報表的透明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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