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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經濟日報/記者 陳美珍】2007.04.10 03:38 am

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,特定免稅收入加計課稅所得,全戶總收入超過600萬元的高所得族群,今年要填寫兩種申報書:一是傳統綜所稅申報書;一是所得稅基本稅額申報書。兩種都可以採用網路報稅。

95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因應最低稅負制的施行,首度擴增為兩大張。但有三大類納稅人,只要以傳統申報書報稅即可,不必另填報「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」,包括:

一、申報綜合所得稅時,沒有適用投資抵減獎勵,且無特定保險給付、有價證券交易所得、非現金捐贈扣除額,與員工分紅配股時價超過面額10元等應計算基本稅額的所得。

二、雖有上述所得,但申報戶全年的基本所得總額在600萬元以下。

三、符合所得稅法規定免辦結算申報的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,如全年在台停留不超過183天的非中華民國國民。

「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」格式與一般申報書略有不同,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的申報主體只有「納稅義務人」一人,但包括納稅義務人本人之外,同戶申報的配偶及受扶養親屬,若有最低稅負課稅項目的所得,如非現金捐贈、未上市、櫃股票等交易所得,仍需與「納稅義務人」合併共用一張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報稅。

應否申報最低稅負,主要參考標準是基本所得額。個人基本所得額是指: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的綜合所得淨額,加上四項免稅所得,包括特定保險給付、扣除損失後的特定有價證券之交易所得、非現金捐贈金額、公司員工分紅配股之時價與面額差額部分。

基本所得稅額的計算方式則是:以基本所得額減除扣除額600萬元後,餘額乘稅率20%,是基本稅額。

沒有以上四項免稅所得者,不用申報最低稅負;有以上四種免稅所得者,但加計課稅所得淨額後的總額沒有超過600萬元,也不用申報;600萬元是申報門檻,也是免稅額。最低稅負的稅率一律為20%。

四項所得中,保險給付屬於死亡給付部分,「每戶」可以有3,000萬元的免稅額;非死亡的保險給付,沒有免稅額。

未上市股票交易所得的計算方式較複雜。其中,可提示成本與收入者,按實際交易所得計算;無法提示成本證明,財政部規定,有申報交易所得者,以實際賣出價格的20%為所得課稅;未申報者,國稅局會以每股淨值當收入,並以收入的75%為所得課稅,稅負較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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